成本管制的措施有以下內(nèi)容:
1、設立外匯平準基金,即政府允許有限自由外匯市場存在,但設立外匯平準基金,視市場供求狀況拋售或收購外匯,維持交易價格的相對穩(wěn)定;
2、開設有限外匯自由市場,即允許在官方匯率之外,存在有限外匯自由市場,對鼓勵和必需進口的商品,按較低的官方匯率結匯;對限制進口商品,按較高的外匯自由市場匯率結匯;
3、復式匯率制,即政府根據(jù)進出口商品的不同種類和用途,規(guī)定兩種以上的進出口結匯匯率;
4、加征外匯稅,指政府按進出口商品的不同種類,對貿(mào)易商加收外匯稅,以提高進出口商品的成本,達到管理目的;
5、公開標售,即政府不規(guī)定進口結匯價格,而是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把外匯售給出價最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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