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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以結轉下期抵減嗎?

2020-09-03 0:13  責編:溪溪  瀏覽:917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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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9年4月1日起,對于符合條件的從事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和生活服務業(yè)一般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優(yōu)惠政策。那么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以結轉下期抵減嗎?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是否可以結轉下期抵減?

  加計抵減是指符合條件的從事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的稅收政策。如果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則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以全部結轉下期抵減;如果抵減前的應納稅額比零大,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那么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如果抵減前的應納稅額比零大,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則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對于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以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減。

  加計抵減會計分錄

  1、會計準則: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

  貸:其他收益

  2、小企業(yè)會計準則: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

  貸:營業(yè)外收入

  加計抵減額可以申請留抵退稅嗎?

  加計抵減政策適用哪些行業(yè)?

  1、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不含本數(shù))的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3、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zhí)行期限為2019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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