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賓稅是指對現(xiàn)貨外匯交易課征全球統(tǒng)一的交易稅,旨在減少純粹的投機性交易。這是由美國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托賓1972年在普林斯頓大學演講中首次提出的。
托賓稅的提出
托賓稅的提出者為美國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詹姆斯·托賓,他認為經濟國際化進程地加快會使得一國貨幣流向另一國速度加快,從而會出現(xiàn)投機行為,為了抑制這種投機的出現(xiàn),新出臺一種專門的稅種可以控制一國對他國的貿易。托賓稅的提出就是為了緩解國際資金流動尤其是短期投機性資金流動規(guī)模急劇膨脹造成的匯率不穩(wěn)定。
托賓稅的特征
?、賳我坏投惵?到現(xiàn)在為止,西方經濟學家所提議的稅率般是在外匯交易值的0.05%到1%之間。
?、谌蛐?托賓及其支持者主張至少在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最好在世界范圍內實施此項外匯交易稅。
托賓稅的負面作用
“托賓稅”還會帶來一些其他的負面作用。最著名的例子發(fā)生在瑞典。瑞典曾于1984年對國內金融交易征稅以減少市場投機。此后,瑞典股票和債券的交易額大幅下降,除了投機性的交易之外,正常的金融交易也受到不小的沖擊。1990年,瑞典正式取消了這一稅收。而數(shù)據顯示,在這一稅種被廢止之前,為減少交易費用,有超過50%本來在瑞典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被轉移到了倫敦。
實施托賓稅的國家有哪些
90年代至今,已有多個國家采用“托賓稅”類舉措以緩解短期資本流動,采用的形式包括無息準備金(URR)、金融交易稅(IOF)、預扣稅、撤資稅等。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及08年全球金融危機前后,新興經濟體經歷了短期資本的快速涌入和流出,這兩段時間內,包括智利、巴西、哥倫比亞、泰國、馬來西亞、韓國等國家曾采取“托賓稅”類舉措,以應對短期資本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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