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依據(jù)×稅率;契稅的應納稅額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計稅依據(jù)計算征收。契稅的計稅依據(jù)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為成交價格;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的,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契稅稅率為3%至5%;具體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guī)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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