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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怎么繳納個稅?

2021-03-04 12:00  責編:  瀏覽:814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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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無償取得他人贈送的房屋產權時,對于受贈收入,應當如何繳納個稅?

無償受贈房屋

  個人無償受贈房屋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規(guī)定:“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p>

  二、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第一條規(guī)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yǎng)或者贍養(yǎng)義務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前款所稱受贈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第四條規(guī)定計算。

  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怎樣上契稅?

  根據《契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guī)定,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依法繳納契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44號)規(guī)定,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

  根據《契稅暫行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的契稅計稅依據,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同時,《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第一條規(guī)定,計征契稅的成交價格不含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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